据统计,宁波市现拥有民营企业30万家、个体工商户近52万户,民营经济提供了全市85%的就业岗位,吸纳就业人口达450万人。按常住人口计算,平均每10个人就有一个老板,每26个人就有一家民营企业。2017年,民营经济给该市贡献了63%的地区生产总值、88%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宁波市25条新政中,把优化降低成本减轻负担,提高民营企业盈利能力摆在首要位置。全市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公示制度,确保清单外“零收费”;依法依规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一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实行税费缓缴政策,确保三年为企业减轻负担600亿元。
同时,宁波将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确保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全面禁止各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该市各金融机构要优化信贷配置,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重点发放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
该市将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对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经认定后,根据实际投入按规定给予不超过20%、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对民营企业承担特定专用科研立项的项目,依据项目实际发生资金按规定给予不超过20%、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宁波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将获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对列入重点建设计划的,按照科研基建和仪器设备总投入的20%至50%,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对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分别给予最高600万元、500万元的支持。对于企业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政策给予补助。鼓励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对其研发投入,给予不超过5%、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宁波市领导表示,该市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加大力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加大对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的,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