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支持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创业支持资金
近日,《天津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专项实施办法》印发,加快集聚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业。
《办法》所称创业启动专项,是指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办,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政府部门给予专项启动资金支持的创业项目。创业启动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好中选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据介绍,创业启动专项每年组织申报一次,分为初创型和潜力型两个类别,初创型启动专项每年资助一般不超过10家企业,潜力型启动专项每年资助一般不超过10家企业。
《办法》明确,初创型启动专项主要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办不满3年的初创企业,对入选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潜力型启动专项主要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办不满6年的高成长性企业,对入选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办法》规定,创业启动专项所需资金列入市人社局部门预算。资助经费可以用于企业技术研发、设备采购、团队建设等运营事项。获资助企业在获得资助一年内,向所在区人社局书面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和主要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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