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前,对全市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组织全员培训,培训5000名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人员,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家庭从事专业照护服务的养老护理人员总数达到2万名……近日,天津市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吸引、培养、用好、留住养老服务人才列出“路线图”。
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方面,天津将发挥职业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主渠道作用,支持开设养老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相关高校建强建优社会工作、护理等学科专业,畅通养老服务“中职、高职、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同时,支持职业院校申报建设养老服务专业(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鼓励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互设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
在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提升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养老服务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依规给予培训补贴。按照规定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院校,实行绩效工资政策倾斜。
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培训中心、举办技工院校,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方式,鼓励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实施全市养老院院长培训班、养老护理员培训班计划。
此外,天津还将通过推进有关院校实施养老服务领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行业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提升待遇水平等措施,完善人才职业技能评价。
同时,完善褒扬体系,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社会地位。对在职业技能大赛中的获奖选手和荣获有关称号的护理员,按程序推荐评选“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