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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2012-2013年教师人才招聘计划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2-12-03 浏览
      因工作需要,现就闽江学院2012-2013学年政治辅导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5人,其中男性3人,女性2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入党时间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高等教育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4、应聘人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全面。
  5、大学期间担任班级学生干部以上职务不少于一年。
  6、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生学历为“211工程”高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毕业;
  (2)取得国外硕士学位人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
  (3)研究生专业所在院校为研究生学科专业全国排名前10名;
  (4)本科学历为“985工程”高校毕业。
  7、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
mjxyrsc@163.com,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及应聘岗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交送个人求职简历。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起至12月25日止。求职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
  (1)学习、工作经历及科研情况;
  (2)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留学人员须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定书);
  (3)《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4)入党时间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注明任职时间段及职务)、无处分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需加盖院系公章);
  (5)属2013年应届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1)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经学校同意,并报市公务员局备案,可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2)2013年1月2日,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人员,于1月4日前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1月8日全天(8:30-16:30),应试人员报到,地点设校本部人事处(大学城文贤路1号,乘41、48路公交车可达)。报到时须提交一寸近期 证件照1张、《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同时将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提交送审。人事处审查应试人员材料并办理准考证。
  2、参试人员均参 加笔试。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00分,安排在1月9日上午进行。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 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1月10日上午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安排在1月10日下午进行。
  3、进入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以笔试、面试各占50% 的比例合并计算。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相同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的,参试人员名次按 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经学校同意,加试一场面试,参试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考试综合成绩的公布: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校人事处负责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缺席的,空缺的名额从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闽江学院人事处       0591-83761116
                      闽江学院学工部       0591-83761156
  2、监督电话:闽江学院监察审计处 0591-8376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