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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三进家门”助力农民工夫妇讨要血汗钱
来源:江苏工人报 日期:2020-04-21 浏览

  “欠薪的老板已经与我们签了协议,承诺每年付3万元,2年付清,谢谢检察官支持,我们夫妻讨回血汗钱有希望了!”4月8日,农民工汤某夫妇向泗洪县检察院检察官打来感谢电话。


  2014年7月起,汤某夫妇二人在高某的建设工地上打工,寒来暑往,二人一干就是一年半。2016年春节前夕夫妻二人盘算着工资有10万元了,找到老板高某结算工资,高某以资金紧张为由要求延期支付,经汤某夫妇多次讨要,高某于当年9月支付了4万元工资,而剩余6万元则一直拒不支付,成了“水中月,镜中花”。汤某夫妇讨要工资四年无果,渐渐失去了要回工资的信心。


  2020年1月,泗洪县检察院在集中排查欠薪纠纷中发现了这起案件线索,该院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电话联系汤某,了解案件情况,沟通中,检察官发现汤某存在明显的畏难情绪,态度消极,并不配合调查。1月9日,检察官来到汤某家中,帮助汤某梳理手中欠薪证据,当面向其及其家人解释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职能及相关法律规定。经过释法说理,汤某坚定了依法讨薪的信心,当日即向该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在调查中,检察官也发现欠薪人高某法律意识淡薄且心存侥幸。1月10日,检察官赴高某家中,在开展释法说理的同时,向其说明其拖欠工资给汤某家庭造成的伤害,劝其主动给付工资。经劝说,高某逐渐转变态度,从耍赖逃避转变为主动解决问题,承认错误,承诺月底主动联系汤某达成分期支付协议。


  持续跟踪案件检察官了解到,高某以新冠肺炎为由,继续拖欠工资,3月25日,检察官再次来到高某家中,在告知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后,向其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规定,让其知晓继续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后高某主动联系汤某夫妇,双方达成分期支付工资书面协议,约定2020年与2021年分别支付3万元。


  “我们将继续跟踪这起案件,直到欠薪履行到位!”承办检察官说道。